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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章
美國眾神好像開美劇了,想起這部書和作者,遂寫個吐槽一舒當初被郁悶到的氣。
PS:對美國眾神的贊美話我已經聽得夠多了,所以以下寫的主要是伐開心的批評,粉絲們捂好玻璃心,實在不行右上角不見。
直白地說,美國眾神在我看來是一部爛尾之作。這本書極大地暴露了尼爾蓋曼的缺陷:他實在撐不住大格局,也不愿直面需要付出的殘酷代價。身為幻想小說家,他總希望能四兩撥千斤,魔法棒輕輕一揮,就將死結的矛盾化為無形。他可以為了表現(xiàn)真實羅列給你看殘酷和血腥,但他的解決辦法卻是忽視矛盾,到了最后聲東擊西,指著其他東西大叫一聲你看這是什么,轉移注意力,接著馬上拉上故事結尾的帷幕退場。然后我們就會遺忘前面問題等待回答的答案。
從最最簡單的一件事開始:這個故事的主題是什么。
顯然,這個故事里被塞進了很多東西,就我們看到的,至少有以下幾個:
1、最明顯的,舊神正漸漸被人類遺忘,他們活在世界邊緣,不再被尊重,生活落魄而悲慘。那么,舊神要如何擺脫這個困境?
2、美國歷史。美國并不是理想之地,它的建國之始就充滿了血腥和罪惡,黑奴的被販賣和悲慘,被流放的罪犯。作者同樣花了大量篇幅來描寫這些。那么我們要問,這些部分的意義是什么?它指向的是什么主題,想要解決的是什么問題,在全文中處于什么樣的位置?
3、美國的屬性。雖然我們知道美國是個清教徒立國的國家,到了現(xiàn)在仍然是個新教國家,全民信仰上帝,有些州比如德州的風氣仍然保守到反對墮胎,甚至有活在中世紀的阿米什人。但是文里展現(xiàn)的美國,卻是個光怪陸離的無神論世界:諸神在這里不受歡迎,沒有真正的信仰,無法在這里獲取力量,無法扎根于此。雖然我們知道去年選舉剛剛爆出上流社會玩黑彌撒,各路邪教在美國盛行不衰。但是總而言之,書里就是說,美國不適合諸神,被帶來的舊神很快失去力量被遺忘,飛速發(fā)展的世界帶來了短暫輝煌的新神又轉瞬把它們遺忘變?yōu)闅v史。那么,到底是舊神本身漸漸失去信仰被人遺忘?還是因為他們在美國這塊地無法立足?如果是前者,那么后者這個設定是否是巴爾扎克的手,雖然美麗精彩卻不該出現(xiàn)在這里。如果是后者,那么重心為何放在寫舊神被遺忘而不是美國這塊土地的特殊,以及更加重要的:舊神和新神的沖突究竟有什么意義?他們都是被美國這塊土地排斥的。
這三個重要主題和疑惑,到最后,作者一個都沒解決甚至試圖解釋。他忽然筆頭一轉,告訴我們舊神和新神的戰(zhàn)爭是奧丁一手挑起的,為了使自己得到力量。于是大家都覺得自己被愚弄了,戰(zhàn)爭消弭于無形。故事最明顯最大的主線:新舊神的戰(zhàn)爭就這樣意料之外地結束了,故事也就結束了。
然而我覺得我被愚弄了,就像寫不下去直接砸個隕石打架全滅,整個世界清靜了。舊神和新神的爭執(zhí)實質是信仰之爭,是過去和未來,是依賴于人的神之本質的悲慘。到最后作者避而不談,僅僅敷衍了一下,用了一個可笑的計劃陰謀純表面地解決舊神和新神的戰(zhàn)爭。這個隱藏的印第安人謎底確實讓我們大出意料之外,但是它并沒有解決并升華整個主題,而是用一種極其拙劣的打哈哈方式試圖糊弄過去。
總而言之,美國眾神可以用這樣一句話評價:如七寶樓臺,眩人眼目,碎拆下來,不成片段。
它塞滿了很多作者想表達的東西,但沒有聯(lián)合成一個整體,不能服務于一個中心,到結尾劇情最高潮時甚至無法聚攏點題而加以逃避,TMD變成一個爛尾結局。
當然,尼爾蓋曼確實從第一章開始就安排了伏筆。影子的室友是洛基,從開始一切就已經被計劃好,兩人合演的騙局。然而這并不能改變美國眾神爛尾的事實,最多就是說,作者并不是寫到后面發(fā)現(xiàn)無法圓才不得已爛尾,而是從一開始就預定好要爛尾。
如果是這樣,那么可以說,從一開始,尼爾蓋曼壓根就沒打算解決書中提出的問題,人的苦難,神的困局。那么,他想要在這本書里表達的,到底是什么?
人物的思想不一定是作者的思想,但是書中的思想,往往與作者息息相關,看得出作者本人的立場和傾向。
影子和勞拉。
無疑,作者想要塑造一位反套路的英雄。這位被選中的半神之子毫不想被牽扯進眾神的事中,只想走自己的路。影子是憤懣的,對于自己被迫參與其中的故事總是以一種無可奈爾而豎中指的態(tài)度。對于洪水滔天的戰(zhàn)爭,拉攏和傷害他的眾神,他的態(tài)度是:走開,不要來煩我。他一直是回避的,所做的一切基本都是為了自己擺脫麻煩。盡管到最后,故事終于還是俗套地成了英雄,阻止了戰(zhàn)爭,成為了大家的救世主。如果說其他英雄的故事講的是英雄如何積極參與,成為非凡。影子就是致力想成為凡人,雖然不情愿終究還是免不了英雄的俗套。
勞拉。當然,她和影子的愛情是偉大的。但是在作者極力頌揚他們的愛情的背后,我看到的是勞拉閨蜜的悲劇。很糟糕,她和勞拉是朋友,勞拉出軌的是她丈夫。而且眾所周知,勞拉和她丈夫一起死時,是以一種極其難堪而且不體面的方式。但是這位閨蜜在書里的形象被嚴重丑化了。她想找影子聊聊,然而影子愛著勞拉,并不想與她溝通。影子對勞拉的愛襯托得她成了一個可笑的丑角。而到后面,作者甚至又安排這位閨蜜出場,在不恰當?shù)臅r刻指認影子破壞計劃,然后被影子新結交的女孩狠狠打臉。
無疑作者對影子的定位,是一個平凡的人。他不想扯進眾神之間,沒有稀奇古怪的力量,缺乏野心。他總是受傷,被愚弄,被眾神擺布。然而表面的平凡下,作者想寫的卻是這種平凡的非凡,不過是一種反套路的非凡。他仍然是眾人矚目的主角,他做出了套路和陷阱之外的真正對的選擇,他阻止了危機。他是一個平凡的英雄,而平凡并不是形容,是他的冠冕和光環(huán)名為平凡。而這也是尼爾蓋曼竭力想要在文中表達的真正主題。雖然影子是奧丁之子,獲得了力量,阻止了戰(zhàn)爭,經歷了一系列的驚心動魄。雖然他在番外幽谷君主里又當了一次英雄完成了一項壯舉。而真正的凡人勞拉閨蜜的形象顯得如此軟弱黯淡,甚至是站在影子對立面與之做對的丑惡。無論是她想要控訴勞拉,還是控訴影子。
但不管怎么說,從影子身上,我們可以看到作者想要表達的思想,并且由此引申出了重要設定:神是不重要的,不過人的信仰形成的產物,重要的仍然是人。
這樣,我們才能理解為什么到最后,舊神的落魄處境無法改變,舊神和新神的戰(zhàn)爭雷聲大雨點笑,輕輕一笑而過。因為作者壓根就并不想討論這些。舊神的悲慘鋪墊的并不是未來他們的改變,而是人的強大,人對神的作用。作者并非站在舊神的立場上想為他們找到出路,描繪他們的處境所想體現(xiàn)的,并不是舊神受害,反而是逼使他們變成現(xiàn)在困境的那種力量的強大與威嚴。他描繪舊神遭遇,是以一種勝利者的姿態(tài)對著失敗者報以淡淡的同情心而俯視的態(tài)度。真正的主角,是現(xiàn)代美國。
從這個角度,我們才能把整篇故事所有的線索串聯(lián)起來,作者想要表達的是什么:美國的過去,美國的現(xiàn)在,美國的文化,美國的人類。
比如文章用了很大的篇幅描寫被販賣到美國的黑奴的悲慘,一眼看去似乎寫的是黑奴的神引導黑奴帶來的復仇;一個被流放和販賣到美國的女孩的罪惡和無奈,信仰著家鄉(xiāng)的神而得到護佑。但它們的目的并不是寫神,不是寫神對來到異鄉(xiāng)的子民的保護。從某種意義上來說,這跟后面眾神的落魄并沒有關聯(lián)。作者真正想寫的,只是字面上的美國史:現(xiàn)代美國的發(fā)家史。至于為什么要描寫這部分,一方面是作者想表現(xiàn)一種真實:美國的建國史并不是充滿理想和光輝,令我們感到現(xiàn)實的沉重;而另一方面,這其實又是另一種虛假和遮掩。因為最重要的部分被無視了:移民對印第安土著的屠殺,如何奪取了美國的土地。尼爾蓋曼寫了美國的史前史,美國的移民史,以及后來移民帶來的傳說,卻完全無視了最重要的那個部分:美國這塊土地是如何從土著手中轉移到移民手中的。如果說外來移民的神是水土不服所以才無法在這里生存,那么本土的神是如何被自己的土地排斥變成不適合神生存的?
以我的看法,刻薄些說,寫這部分,似乎已經變成美國政治正確的一種流行風氣,而不是真正想表達什么意見和深思。而事實上作者寫了這部分,確實不能顯現(xiàn)想要思索的思想和被引導的主題,它在文里存在的意義只是美國建國史的一部分。而正像前面所說的,作者寫了被販賣的黑奴,寫了流放罪犯,卻唯獨非常謹慎地避開了現(xiàn)代美國在這塊土地上最重要的一部分歷史:移民對于土著的屠殺史和殖民史。事實上這是極其重要的一環(huán),因為美國不是一直就是排斥眾神的。它的現(xiàn)在狀態(tài):無數(shù)移民的涌入,現(xiàn)代美國的發(fā)展,帶來的他們的舊神信仰的衰落,無不建立在一個基礎上:就是對美國原生態(tài)的居民和神的全面抹殺導致的完全空白使得移民幾乎在白紙上重新塑造了美國,就是尼爾蓋曼所欣賞的現(xiàn)代美國。但是作者刻意回避了這一點,仿佛美國本身就是一塊如此獨特的土地:豐腴美好,適宜人類生存,卻不適合眾神在這里建立信仰。這句話是直接在文里被星期三抱怨出口的,看似是對眾神困境的不滿和哀嘆,背后卻實際上是作者對于美國這種屬性的自豪感。
除了現(xiàn)代美國形成的過程中對美洲原始狀態(tài)的抹殺的回避之外,這本書里還回避了兩個重要問題:
一、眾神之中,西方文明最重要的兩個來源—古希臘和希伯來都沒體現(xiàn)。美國是基督教國家這點也許出于文章內容考慮無視了,但古希臘眾神作為全世界知名度最高的神沒有出現(xiàn)是怪異的。我們看到的是一些其他的、甚至早已被本土居民都不再崇拜的神。作者在提及移民的神時似乎刻意忽略了一點,無論是北歐的奧丁眾神,還是愛爾蘭的精靈,還是埃及眾神,還是中東的燈神。這些地方的移民涌入美國時,那些地方本身,就早已不再信仰那些神祇,而成為基督教之類的地盤。他們所持的是上帝的信仰?梢哉f,實際上眾神的影子背后,真正想寫的是人,是他們所代表的地方的土生土長的人,體現(xiàn)的是一種異域和外鄉(xiāng)的概念。北歐移民,西歐移民,中東移民。神的狼狽影射的是人的狼狽,暗示著移民在美國這塊土地上生存,就必須拋棄自己的故鄉(xiāng)和文化,精神支柱。這是西方的國度。而希伯來和希臘文明作為西方文化最重要的本體,自然是不會被排斥的。
二、眾神的更新?lián)Q代這種事,永遠不止在美國發(fā)生。在任何一塊土地上,眾神都是不斷出現(xiàn)改變更新消亡的。在文里,尼爾蓋曼有時候強調這一點,為了表明神的短暫。另一方面,他又設定神是固執(zhí)守舊、一成不變的,用以表明代表舊日的神如何在時代發(fā)展的沖擊下極其落魄。然而這是僅僅美國所面臨的嗎?事實是全世界都在面臨著這種現(xiàn)代化的沖擊。然而他把國家分為兩種,一種是排斥眾神的美國,發(fā)展的、更新的,將眾神甩在后面的。一種是眾神故鄉(xiāng)的其他國家,安定的,活在舊日歷史里的,崇拜眾神的。一種唯有我是唯一獨特的洋洋得意的態(tài)度。
PS:這種人類才是神的主宰,人的信仰給予神力量的設定完全不是什么新鮮東西。早在尼爾蓋曼的成名作《睡魔》里他就表達過這種思想了。甚至那里還表現(xiàn)得更露骨些。比如夢中人慚愧自己盡力學做人卻做不好。比如永恒智慧的睡夢之神被一個普通的老太太公然嘲諷你不懂愛你沒聰明到理解我做的事。甚至這種設定并非尼爾蓋曼獨有,龍與地下城里就老早設定了神格、神要靠人類的信仰而活所以要不斷爭取人類的規(guī)則。自從尼采宣揚上帝已死,這種以人為本、人翻身做神的主人,嘲諷眾神的調調,早已是流行風潮。反過來尊敬眾神才是鳳毛麟角了。
美國眾神這個故事,其實講的并不是眾神,不是美國的眾神,不是在美國的眾神。它的主語不是眾神,而是美國。尼爾蓋曼為它設定了很多特定的屬性,使它在所有國家之中成為唯一獨特的那個。比如所有其他國家和土地都知道自己是什么,美國不是;美國是塊不適合眾神的地方;美國是一個移民的國度,一個大雜燴,然而他們又是如此獨特的美國人。它永遠飛速發(fā)展,欣欣向榮,不會被信仰絆住腳,是人的世界,舊神消失新神出現(xiàn)如此快速。字里行間,無不看到作者對于美國的那份自傲。雖然這和現(xiàn)實的美國差距太大。
總而言之,美國眾神想講的其實是這樣一個內容:有一個國家叫現(xiàn)代美國。它富有生氣,文化多元,欣欣向榮。它本身由移民組成(還有極小部分珍稀動物一樣的原住民),歡迎一切移民,開放包容。移民們帶來的文化豐富了它,但是無法吞噬它,沒有誰能占有它、在此立足扎根,只能被它同化,慢慢改造自己,或者在遺忘中被拋棄。而美國人是不會為神的信仰所擺布和控制的,重要的從來都是人而非神。
總而言之,美國眾神實質是一部介紹美國史、吹捧美國文化的高級廣告宣傳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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