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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話說我這一陣正幫同學弄離婚的事(正好我姐夫是律師,我也聽了不少),所以想討論一下。其實夏轉出去的十五萬是可以拿回來分的,因為離婚訴訟提起前一年還是二年內轉出去的大額財產(chǎn)如果沒有合理去處都得分,說是投資失敗,那完全可以要求查清楚給了誰,什么生意,怎么失敗的,因為是假的,所以還是能查清楚的,不要太小看法院的能力,還有,如果夏是高收入者,那么這兩年里銀行里的、工資卡里的,任何收入都是兩個人的,大筆轉出都要說清去向(夏提出離婚也沒太長時間,所以不大可能有充足的時間小額的一筆筆轉,就算是證券賬戶里的錢也可以分,夏就沒有提資嗎),這樣算下來應該不會只有七萬吧,還有,車子也是兩個2個人的,可以要求分,還有,男方女方的貴重首飾手表如果有一定價值也可以要求分,另外,如果女方?jīng)]明顯過錯,那1歲的孩子基本都是給媽的。夏好像只是個高級白領,女主也不是家庭主婦,怎么可能這么胸有成竹地說能讓老婆基本凈身出戶呢。(七萬跟不給沒什么差別)。原則上說,所有夏的財產(chǎn)都應該有妻子的一半,這和小孩的歸屬是兩回事,拿了小孩更要拿錢,而且一般有孩子的一方會多一點。法院當然會有花頭,不過這種離婚案子現(xiàn)在可操作性不是很大,一般還是公允的,如果不是協(xié)議,那就是報得出的財產(chǎn)平分,報不出的銀行資產(chǎn)不動產(chǎn)法院也可以查,現(xiàn)在基本是實名制的。還有房產(chǎn)的問題,原有的婚姻法這塊其實是空白,新的討論稿才規(guī)定了婚前房產(chǎn)的所有權,但是大部分產(chǎn)權的認定還是認定是婚前購買人的,所以房子是歸夏沒錯(除非他給小三買過房,那就可以分),不過婚后共同還的貸款還是公積金還款的,那完全可以要求享有還款部分產(chǎn)權的增值部分,這可是大頭(結婚六年那這六年房價的增長不是小數(shù))。再一點,其實這么努力查小三真的有意義嗎,因為中國的法院判決其實有沒有小三好象差別不是那么大的,而且光知道第三者的名字什么的只要對方不認法院也不會認,除非有在床上的照片,這種證據(jù)還是很難拿到的,即使拿到其實最多分的時候略有差別,從五五到四六最多是三七(一般不可能),可如果只有七萬好分,那有什么差別呢,小孩的撫養(yǎng)權不用靠這個來爭的。女主有合法工作所以沒理由要判給男方的,不用擔心。所以現(xiàn)在的情況應該不是努力找小三(當然如果可以拍到在床上的照片也不錯,不過好象有點難,這兩個偵探也太傻了吧,夏又不是公安出身,還能防得這么緊,手機也拿到車子也拍到,他肯定也要跟小三住,女主連電話也打過,話說當時可以背一下電話號碼吧,連點邊也摸不到,就不要找通奸的證據(jù)了),而是應該查清楚夏到底有多少財產(chǎn)可以分,然后想辦法了解中國的法律,制作材料多拿點錢吧,同時不要讓對方有漏洞可鉆,(比如說女主沒能力養(yǎng)小孩等,不過她是幼師,這點應該不成立)。因為目標就是離婚、多拿錢、小孩撫養(yǎng)權,(撫養(yǎng)費好象只有二千一月最高,這就不用爭取了,過后男方也可能不付,那也好就不會履行探視權了,讓那對勢利的祖父母也嘗嘗惡果)。
還有,婚后居住的房屋,一方真能不經(jīng)另一方同意就裝修什么的嗎,我覺得這也涉及侵權,因為房產(chǎn)權還沒有歸屬(至少女主是同住人,她房口應該在吧,她不在她兒子總在吧),在法院判決之前,一方是沒有權把她趕出去的吧(前面也說了,舊的婚姻法中對這塊描述是空白,婚后還貸的產(chǎn)權也有爭議,所以她的居住權不能隨便剝奪),還有房屋里有很多電器、家具是兩人共有的,是私人產(chǎn)權,也不能因為一方的命令就可以授權別人私自處理,要處理也要事先發(fā)律師函,證明已盡過告知的義務(前提是合法的也就是說房子的產(chǎn)權歸屬是明確的,所以前提不成立),就好象強拆一樣的,得有司法流程在先,不然就是非法的。這種情況下,不要說把女主趕出去,就是換把鎖也是非法的,完全可以報110把侵權人趕出去,女主和兒子的戶口一直沒說過,其實在中國這也是權利很重要,女主不會結婚六年連戶口也沒報到新房吧,那也太白了,一般也不大會的。
綜上,女主有點太慘了,中國的法制是不健全,不過也不是這么簡單的,夏不過是個高級白領,不是大老板也不是富二代,所以有點太能干了,法律不是他家開的,什么要七萬不然一子拿不到兒子肯定不給你這種話不知會不會閃了舌頭。哪怕一審法院有關系,那還可以二審到中院,法院也不是這么好搞定的(也不是經(jīng)濟案子夏可以拿來打點的錢是有限的),有些條款明擺著,離婚案子可操作性不大的。(因為我同學法院也有關系的,所以比較清楚)還有,一般請個律師要二三萬,所以這種筆是分完財產(chǎn)后夏付的。到時候分財產(chǎn)的時候別忘了這一點。
再來說說另一對,就是沒有性生活的那一對很奇怪,老公拿著老婆的錢要脅,我覺得完全是一個愿打一個愿挨,看上去值得同情,其實一方肯定是愿意的。理由如下,如果老公不給老婆錢那是沒大辦法(不過如果給辦金,找家小店給點手續(xù)費套現(xiàn)還是蠻方便的,一個月套個一萬二萬完全可以),自已的卡上交卻肯定要自愿,可如果發(fā)現(xiàn)不方便,即時可以到銀行去申請掛失,再辦一張卡,重設密碼。如果卡拿在自已手邊,老公一直用,那也可以去銀行重設密碼,那他下一次拿了也提不出款(他提出異議可以說你要錢跟我拿,我取現(xiàn)金給你也很方便的)。只要有身份證,這都是很方便的事吧(除非身份證也在對方手里,不過同樣可以掛失)?墒悄莻女人只是氣憤報怨,根本不采取行動,不得不說很奇怪,就因為她老公說她搞不清管不好錢,她就認了,連嘗試一下管理自已財產(chǎn)的決心也沒有那也真的只能把命脈捏別人手里了。還有,象她這種婚姻難道就沒有想過如果有一天她老公提出離婚那她不是一分也拿不到(好朋友的事情就在眼前還不警覺嗎),如果現(xiàn)在就有所準備,管好自已的錢,同時關注一下老公的賬號(老公是白領,每月工資獎金入卡,有據(jù)可查,是老板,那說不定還有股權可分)。也不會將來束手無策,她不為自已準備也要為兒子準備吧。而且現(xiàn)在都有了情人還這么沒腦子,沒想法真不知道日子是怎么過的。就算她不想離,她不會認為她老公知道了她有情人還愿意這么過下去吧。她沒膽量管自已賺來的錢,倒有膽量偷人,真奇怪。
最后說一下打離婚官司的確應該請個中國律師,有經(jīng)驗,對里面的程序也熟,能請到跟法院熟的就更好了,也不是為了占便宜,別吃虧就行了(只要有錢還是可以找到的,其實資深就行了)。中國的法律和外國的法律根本不是一個體系,歐美是判例法,中國則有法理可循地,流程更是千差萬別,所以找一個海歸的確沒用,還可能誤導女主(比如找小三這種事,其實在外國有些地方有通奸罪,婚內不忠的確對分財產(chǎn)有很大影響,不過中國的確還好),哪怕海歸臨時惡補法律知識,可其實中國法院判離婚案是有一定慣例的,這些都很重要(比如男人的銀行財產(chǎn)、證券資產(chǎn)、房產(chǎn)這些其實可以要求法院查詢,而且都可以查清楚)。而且法院上如果由律師臨時對答也好很多。這不是信任不信任的問題,的的確確也很必要,而且中國有經(jīng)驗的律師在縫隙中生存,打中國案子更在行,洋的是不能比的。(不是說男主不行,不過他連中國的律師執(zhí)照也沒有,專業(yè)知識肯定欠缺,而且必定一場離婚案子也沒打過,經(jīng)驗為零,從他給女主出的主意來看,跟生活中的中國律師真的不好比,太多關健點沒提到)。
拉拉雜雜寫了這么多,不過是想討論一下,中國因為是大陸法系,所以對法理的理解很重要,我有感而發(fā),因為的確身邊也有遇到這種事的朋友,作者寫得很真實,不過有些法律細節(jié)還有待商榷,只要有所準備,還是可以爭一爭的,不致于那么慘。其實男人變心不可怕,可怕的是他本身就是個垃圾,為了一毛錢也要跟你計較,女生傷心不算,還要人財兩失,所以具備一些法理知識是必要的,不是說為了錢,是屬于自已權利的就該爭取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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