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收藏此章節(jié)]
[投訴]
文章收藏
阿cat和林哲的故事
我靜靜坐在這喧鬧迪廳的一角。
遠處的人群已在狂歡,燈光忽明忽暗,隱隱約約閃爍出他們眼角的笑意、額上的汗珠。
這里,似乎每夜都很熱鬧。
我像一個無關的旁觀者,冷眼看著一切。
丁丁原來要陪我發(fā)泄的,但我沒同意。
或者我真的做什么事都淡淡的,不經意的,和唐宋分手,大概也是這個原因。
那天,天氣很好,有薄薄的云,淺淺的陽光,我和唐宋就坐在地毯上,陽光斜斜的灑進來,他抱著一把吉他,邊彈邊唱,反反復復就是一句“Where ever you go,what ever you do ,I will be right here waiting for you”。我抱著膝蓋,長發(fā)遮住半邊臉,出神的聽著。
唐宋忽然嘆了口氣,放下吉他!拔覀兎质职桑at。”他說,我震了震,拂起頭發(fā),困惑的望著他!胺质职桑at。”他重復。他的薄唇很堅定的抿著。我笑了,事后我才想起,那時候我根本是應該“哭”的,我卻不知道該怎么哭,所以便笑了。“好的!蔽液芎蜌獾恼f。唐宋猶豫了一會兒,“吃過晚飯再走么?”他問!安涣耍蔽倚,“再見!”我站起身,走到玄關換鞋,他跟來,低聲問,“恨我嗎?”“不,你有你的自由。”我淡淡的,換好鞋便頭也不回的走了。
真可笑,大學伊始的感情,你儂我儂,七年后卻如此荒唐的落幕。
我不知道自己是堅強還是軟弱,我只是覺得心里空蕩蕩的。
我在大街上漫無目的地走著,最后想到了丁丁。
“你被唐宋甩了?”丁丁難以置信的喊著,“行了,”我蜷縮在沙發(fā)里,“你非要讓全世界都知道我失戀了么?”我覺得很累很累,我想睡。
丁丁“騰”的一下站起身,“我去找唐宋算帳!”她怒氣沖沖。“省省吧!”我仍是懶懶的,“變了心的男人,就是潑出去的水,你還想收回來么?”我長長的嘆了口氣,“再說大家畢竟都還是老同學、老朋友,都說了分手了,別做的太難看!
丁丁不響了,盯著我,“阿cat,你到底在想些什么?你和唐宋……”她猶豫了一下,望著我,我咬著手指甲,悶聲不響。
丁丁嘆了口氣,想了好久好久,“唐宋和我說過,”她說,我沒有搭腔,繼續(xù)咬指甲,丁丁接著說,“你們似乎一直都很平淡。”“唐宋受不了!彼芸煊盅a充了一句。
不重要,什么原因都不重要,分手才是最后的事實。
我拿起一綹頭發(fā),在手指上繞呀繞,丁丁急了,“阿cat,你沒事吧!”我朦朦朧朧一笑,“我累了,丁丁,我想睡覺,我要回家!
家,永遠是我避風的港灣,也是我一個人悄悄舔平自己傷口的地方。
但是此刻,我卻成了游蕩在夜街的幽魂。
我站起身,把撲朔迷離的燈光和醉生夢死的狂歡拋在身后,我不能因為唐宋而放任自己,除去唐宋,這世上還有很多愛我和我愛的人。
我要振作。
走出迪廳,迎面一陣冷風,使我的頭腦清醒了不少。
沒有唐宋,我的地球仍在轉動。
于是,我決定要讓自己“開心”,不管有沒有唐宋。
于是,在丁丁家的小型Party中,我成了?。
時常,我只是抱著一只枕頭,靜靜的偎在沙發(fā)里,靜靜的看著別人跳舞,聊天。
我不會喝酒,也不會抽煙,這都是唐宋嚴加管束的結果。只有這一點,我到現在仍感激著他,否則,我不知道自己會墮落成什么樣子。
丁丁一直把單身的男賓往我這里推,我淡笑著,say sorry,到后來,笑容似乎都凝固在了臉上,有點滑稽。而被拒絕的男賓,很快便找到了女伴。
丁丁的面子夠大,這些單身男賓幾乎個個都是鉆石級的王老五,也難得他們來看貌不出眾的我的臉色。
我甚至沒有化妝。
只是穿著一件純白的薄衫,一條深藍的長裙,披散著我的長發(fā),冷冷的,淡淡的做我的“壁花”。
后來我想,原來“壁花”有時也是幸運的,如果不是這樣,或者就不會遇到林哲。
那是在丁丁的生日舞會上。
我依舊蜷在沙發(fā)的一角,看著丁丁神采飛揚,像蝴蝶一樣在來賓中穿梭來往。她穿著一襲鮮紅的法蘭絨露肩晚禮服,別著一枚鉑金鑲鉆的胸針,她并沒有佩戴其他的首飾,但有這么一枚設計精巧又價值不菲的胸針,已經足夠了。
我欣賞丁丁。
我們七年前就已經是朋友了。
男人所謂的“朋友”,多是“兩肋插刀”式的性命之交,而女人所謂的“朋友”,更多帶著“同一戰(zhàn)線”的意味,“戰(zhàn)線”可能牢不可破,也有可能潰于蟻穴。而我和丁丁的“戰(zhàn)線”,無疑是前者。
歡樂的樂曲響起來了,丁丁和她的男友跳起了第一支恰恰。在他們的帶動下,整個舞廳剎時溢滿了熱鬧的氣氛。
我像在看一出熱情洋溢的百老匯歌舞劇。
我靜靜的看著。
我不會跳,也不想跳。
后來林哲告訴我,他看見我時,“驚為天人”。然后又特意補充了一句,天人就是世上不存在的人,再說白了,就是世人憑想象塑造出來的人,比如說:教堂穹頂上有兩只翅膀的小朋友。
林哲很幽默。
正是他這種“妙手偶得之”的幽默,使我和他成為了朋友。
只是朋友。
我們會在電話里聊天,從拉奧孔談到哈姆雷特,從尼采談到叔本華。我驚異于他知識的淵博。在電話里,我們往往一談就是二、三個小時。但我們卻很少見面,他約過我?guī)状,無非是看菊展、書展什么的。
我以三比一的比例推掉,約三次,推一次。
就這樣,我們認識了半年。
可我們仍是朋友。
不能說,因為唐宋的原因我對天下的男人失望透頂,可我只是覺得,我對林哲沒有那種感覺,至少現在。
滑稽的是,我居然還碰見過一次唐宋,他和一個大眼睛的嫵媚女孩走在一起,而我,正在和林哲談笑。
因為我們是朋友。
唐宋盯了林哲很久,我有點尷尬。是林哲先伸出手的,唐宋碰了碰他的手,便拉著那個女孩一言不發(fā)的走了。
林哲沒有丟我的臉,他是一個紳士。
當天晚上,唐宋就打電話給我,劈頭第一句話,“他是誰?”“朋友!蔽掖稹!鞍at,他是不是你的男朋友?”唐宋聲如寒冰。我笑,分手是誰提出來的?“使君自有婦,羅敷亦有夫!蔽乙蛔忠活D的說。
然后,我并聽見了砸話筒的聲音,我感到了一種充滿罪惡感的歡樂。
從此,我再也沒有看見過唐宋。
或者丁丁已經告訴過林哲我的全部,總之,林哲也從未問起過我的往事。
我們仍是平平淡淡的做朋友,平平淡淡的過日子。
在丁丁的Party中,他已經成了我的固定舞伴,原來,學會跳舞并不是一件很困難的事,就像忘記一個曾經在自己生命中刻下傷痕的人,并不是很困難。
林哲帶我去采過火紅的楓葉,帶我去數過夜空的星星。帶我爬過山,帶我看過海。他和我聊他的父母,聊他的童年。
我明白他眼中的溫柔。
但我只想和他成為朋友,就像現在這樣,不好么?
可是后來,我才明白自己原來是一個多么頑固的不可救藥的瘋子。
在我與林哲相識一年后,他消失了。
丁丁告訴我,他去了日本。
她沒有告訴我為什么,她以為我知道。
我確實知道。
于是日子又回復到從前,沒有林哲,我還是我。
每夜,不再期待電話鈴,只是無數個夢中,都有林哲的笑臉。
在丁丁的Party中,我裹緊毯子蜷縮在一角,孤零零的咬著手指甲。
書桌的玻璃板下壓著一片楓葉,殷紅如血,那是林哲送給我的,如今,上面已蓋上了一張白紙。
如果往事,也能蓋上一張白紙。
林哲只是在日本,丁丁說,他隨時都可以回來,但他在等。
我知道他在等什么。
我也在等。
等著重新接納自己的時候。
一別,就是三年。
在這三年里,丁丁與深愛她的男友結了婚。不久,便有了自己的小baby,我便成了baby的干媽。
丁丁收心養(yǎng)性,一心做個家庭主婦,有時候在電話里嘮叨,連罵丈夫的口氣都是甜甜蜜蜜。
Baby滿周歲,在丁丁家吃完飯,我獨自走在深夜的街頭。
天有點冷,也有點風,我的長發(fā)在空中飛舞中。
我向深黑的夜空望去,幾點寒星,冷冷的望著我。
曾幾何時?我和林哲也在此時此地看過星星?
我緊了緊衣服,仿佛那還是林哲溫暖的外套。
就在這初冬的街頭,就在這初冬的長夜,忽然間,我淚流滿面。
以后我便明顯疏遠了丁丁一家。丁丁在電話里罵我沒良心,我只是很客氣的推諉,用很多冠冕堂皇的理由。
虛偽得連我自己都覺得可怕。
我的手指甲已被咬得光禿禿的,沒有什么好咬了。
蟄伏了好久好久,終于有一天,丁丁說要我陪她買衣服,我原想推托,可是一瞬間,不知道為什么,我改變了主意。
在和她拎著大包小包回來時,路過一家服裝店,它的玻璃櫥窗中正展示著一件黑色的男式風衣,我的心一動,林哲穿上它,將是如何的挺拔俊逸!
買下吧,我苦澀的想,就算是補送的生日禮物也好。
我買下那件價格不菲的風衣,看著店里的小姐將它包裝好。丁丁一直若有所思地望著我,卻什么也沒說。
謝謝你,丁丁。
我們悄然出了店,一種難言的氣氛彌漫在四周。
橫穿馬路的時候,我忽然想起了些什么,就那么怔住了,就在這車水馬龍的街上。
接著,仿佛從天際傳來的一聲巨響貫穿了我。我的眼前泛起了一片血紅的霧,我聽見了丁丁的尖叫和人群的喧嘩。
最后,我終于又看見了林哲的臉。
永遠帶著溫柔笑容的臉。
林哲!林哲!林……哲!
五年后,林哲回國了。
原本,五年前他就該回來的,他沒有勇氣,但畢竟,他還是回來了。
林哲身著黑色的風衣,站在矗立著十字架的潔白墓碑前,墓碑頂上,雕塑著兩個潔白的小小天使。一位名叫阿cat的女子,就長眠在這里。
林哲緩緩地撫摸著墓碑,一如當年撫摸著阿cat的長發(fā)。
遠處,漸漸的又走來了一個身穿黑衣戴著墨鏡的男人。他走到林哲的身邊,阿cat的墓前,摘下了墨鏡。
唐宋。
“你愛她嗎?”唐宋淡淡的問。林哲沒有回答,但是他望著墓碑的眼光卻說明了一切。
唐宋走了。
一個孤獨的黑色人影漸漸淡去,就在他戴上墨鏡的一剎那,林哲看見了他眼角在閃亮著什么。
“阿cat,我會再來看你的!”林哲許諾。
一陣狂風,吹起了林哲的黑衣……
插入書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