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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章
(一)
電話鈴聲響起的時候她已經快睡著了,接起來,王俊一貫沙啞的嗓音從電話那頭傳來:“阡阡,包子他們幾個來這邊玩,現在剛到,你出來唄,我們在打臺球的地方!
包子是她和王俊的高中同學,自從上了大學,她們已經很久沒見了。她看了下時間,剛好九點半,抓了抓頭發(fā),說了一聲就來便認命的將剛脫的衣服又穿回去。她和王俊念同一所大學但不是一個校區(qū),不過臺球館只有她們校區(qū)有,所以王俊三天兩頭往她們校區(qū)跑,她有幾次跟著去過,對那并不陌生。
臺球館的大門是常年開著的,她隔得很遠就看到了王俊,手舞足蹈不知在比劃什么,走得近了才看清原來是在教包子打臺球,包子應該是頭一次打臺球,姿勢很是僵硬。臺球館里人不多,大部分都是他們那幫人,她看了看,一共來了四個同學,都是高中時關系不錯的,除了包子是女生,其他三個都是男生。他們似乎是在比賽,只簡單向她打了聲招呼,她也樂的在一旁觀戰(zhàn)。
。ǘ
“阡阡!甭牭接腥私兴臅r候她正看得興致勃勃,漫不經心地應了一聲,反應過來的時候瞬間就僵硬了身子。
不是沒想過會再見面的,畢竟他們也是同一所大學,只是來了S城一年他們都沒碰面,她以為沒那么容易碰到。
沒想到會在她最沒防備的時候見到了他。
放在口袋里的手握緊了又松開,她終于有勇氣轉身面對來人。
他沒什么變化,還是跟高中時一樣酷酷的,不笑的時候看起來很冷,不容易親近,但是只要一笑就會迷暈一大片女生。她有一段時間很喜歡看小說,尤其喜歡那種酷酷,冷冷,偏又對女主很好的男主,就像《微微一笑很傾城》里的肖奈,那是所有女生的幻想。也許一開始,她就是被他酷酷的樣子吸引的吧。
此時,他正看著她,微微的笑著:“好久不見!
是的,好久不見。
她一直覺得,他們再見面,應該是在他和阿貍的婚禮上,她去參加婚禮,順便說一聲“好久不見”。
或者,是在寒暑假的時候,她回Q城,在熱鬧的街頭偶然看到他,兩人錯身而過,再無交集。
果真是人算不如天算。
她有些不自然的撥了撥頭發(fā):“恩……你也來打臺球啊?”
他伸手指了指王。骸氨凰怖瓉淼!
是了,她差點忘了,他和王俊高中時關系就不錯,只是沒想到上了大學感情還這么好。
“哦。”她應了一聲,再無話,氣氛略微尷尬起來。
“阡阡,你怎么在這?”她抬頭望了望,是一個師兄。師兄跟她聊了幾句,囑咐她注意安全就走了。一回頭,看到他臉上明顯曖昧的笑意:“男朋友?”她有些愕然,想解釋,最后只是淡淡的笑了笑,沒有反駁。
。ㄈ
“阡阡,Money,待會兒咱一起去KTV唱歌吧,通宵!蓖蹩≌泻糁。她有些驚訝,看了他一眼,想拒絕,終是不想掃了大家的興,勉強同意了,他也沒說什么。
一行人來到KTV,王俊一進包廂就拿了一個話筒唱開了。她不是很想唱,便坐在一旁吃著剛買的零食,吃吃喝喝,時間過得倒也挺快。
《斷點》的前奏開始的時候她著實愣了愣,一抬頭,他正沖她笑:“合唱一曲。”說著把話筒遞了過來,她看著那只手,有些恍惚。
《斷點》是她最喜歡的歌,高一的時候她每天都在哼。那時候他坐在她旁邊,有時候會打趣的讓她換一首歌唱。有一次她犯了錯被老師懲罰繞操場蛙跳兩圈,跳完又累腳又痛,回到座位就開始哭,他沒有安慰她,也沒遞紙巾,只是開始小聲的唱《斷點》,比她好聽多了。他明明什么安慰的話都沒說,但她覺得比什么安慰都強。后來她無數次回想,也許,就是因為這件事她才真正喜歡上他的。還有一次,老師問她們都喜歡聽什么歌,她聽到他很大聲的說:“《斷點》!”然后轉頭朝著她笑。
如今,他還是像以前那樣對她笑,她卻再沒了以前的那份心境了。猶豫了一下,她還是接過了話筒。
(四)
凌晨2點了,連最活躍的王俊都撐不住睡倒在沙發(fā)上,她卻怎樣都睡不著。
剛認識他的時候她從沒想過會喜歡上他。也許女生潛意識里都會喜歡上一個帥帥的,酷酷的,又對你很好的男生吧。他對她是真的很好,會很耐心的輔導她做不會的題目,會在體育課下課買瓶水放她桌上,會幫她帶早餐,打球的時候也會拉她去給他加油。有時候,她也會偷偷的想,他是不是喜歡她呢?
事實證明是她自作多情了,女生應該都會有幾次這樣的自作多情吧,以為自己是特別的。
剛聽說他和阿貍在一起的時候她是不信的。他們關系那么好,她從未聽他提過。她小心翼翼地向他求證,他一臉笑容:“恩,是!北藭r她正打算向他告白,聽到他親口承認的時候她覺得唯一值得慶幸的是,幸好,她還沒告白。
阿貍是一個很漂亮的女生,和她也是很好的朋友。以前看到說如果兩個好朋友喜歡上同一個男生該怎么辦,她沒想過會發(fā)生在她自己身上。她看著阿貍每天開心的回到寢室,聽著寢室里的人調侃阿貍,稱贊他們有多相配...她越來越不想回寢室。
看他們公開了以后那么甜蜜的樣子,她很識相的再沒去打擾他,有不會的題目都會繞遠路去請教別的同學,兩人也就慢慢疏遠了。
。ㄎ澹
正式鬧翻是在高一下學期期末的時候。那天阿貍上自習課的時候一直在跟同桌說話,聲音很大,恰逢她是值周班長,在屢次提醒之后阿貍依然故我,她承認,當時她是有一點私心的,所以她拿了粉筆,作勢要往黑板上寫阿貍的名字。
后來發(fā)生的事她有些不記得了,當她回過神的時候,他就站在她的面前,狠狠的看著她,手上拿著從她手上搶過的粉筆。
她低下頭,許是剛才他搶粉筆的時候太用力,她的手上多了一條長長的劃痕,微微有些出血。
她聽到他說:“阡陌,你以為你是誰?”
你以為你是誰?在之后很長一段時間,她反復的想這句話,只覺得苦澀。她以為他們是很好的朋友,她以為他該知道她不是真的要記阿貍的名字,她以為她是特別的。
是,都只是她以為而已。他不過是把她當成普通的同學罷了。
這一刻,她終于明白。他是真的很喜歡阿貍,那么冷淡有禮的他,因為阿貍,第一次對她發(fā)了那么大的火。
(五)
那件事之后她再也沒跟他說過話,有些人,有些事,終于是回不到當初了。
后來他有跟她道歉,寫了一封信,說了很多個對不起,說他只是太著急了。其實他沒錯,他那么像小說里的男主,保護著女主,不讓她受傷害。只可惜,她不是那個被保護的女主,頂多,只算個萬惡的女配角吧。
高二分了班,她和他不再是一個班了,偶爾在學校里碰到他,在他向她打招呼之前她便先轉了目光。有什么好說的呢,不過是幾句客套的話罷了。
。
到如今,已經四年了。
這四年,不是沒有人向她示好的,但她總是覺得少了什么。
她一直跟自己說,忘了吧,可是無論看到誰她都會很習慣的拿來跟他對比。她也不想這樣,可就是沒有辦法。
前幾年《步步驚心》熱播的時候,其中有一段她看了好幾遍。敏敏格格問若曦:“那喜歡一個人,也是身不由己嗎?”
到底是身不由己了。
你有沒有喜歡過一個人,明知道他不喜歡你,但就是喜歡不了別人?
偶爾,她也會想,如果她早點跟他告白,結果會不會不一樣呢?其實真的是多想了,結果早就在那了,是她一直不肯承認而已。她見過他對待阿貍的樣子,那么寵溺,溫柔,那是對她絕對沒有的。這些年,她雖然沒見過他,但他發(fā)在□□上的說說她一條不落都看了。她知道他和阿貍感情還是很好,雖然是異地戀,卻一點也沒影響他們的感情,她知道他現在過的很好,他很幸福。
真好。
(七)
天亮了。
大家出了KTV準備告別,她跟別的同學揮揮手后轉身看著他。
這是她喜歡了四年的人。
是在她參加運動會跑1500時陪她一起跑的人。
是在她考試考砸時耐心地幫她分析原因的人。
是在她受了委屈時挺身而出的人。
是在她身體不舒服時背她去醫(yī)務室的人。
是占滿了她的青春回憶的人。
是她還沒來得及告白的人。
(九)
他正在和王俊說話,連眼睛里都是笑意,應該是說到了阿貍吧,她想。
“Money!边@是她這次見面第一次叫他的名字。
他似乎有些驚訝,朝她看過來。
她張了張嘴,是啊,說什么呢?問他知不知道她一直都喜歡他?還是問他有沒有喜歡過她?
她終是開了口:“我高中的時候很喜歡一首詞,那時候還逼著你背,最后一句你老是記不住。那年春,誰與春風錯一門?你還記得嗎?”
他笑了出來:“記得。是“我”,那年春,我與春風錯一門!
她像是失落,又像是釋懷般點了點頭:“再見。”
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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