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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外間傳來林黛玉聲音,聽著對話,應(yīng)該是黛玉在問林海給她買的東西的名稱和用途,而林海在旁回答著。賈敏聽見了,也開始問話。問了到了什么地方,遇到了什么事兒,有沒有比較有趣的事物,買了哪些東西,在哪里吃了東西,吃了些什么東西,花了多少錢,知不知道一貫錢能買多少東西,一袋大米要花多少錢,等等。林晞玉一一進行回答,又撿了自己認為比較有趣的事兒給賈敏聽!
林黛玉了解一些基本的民生情況這樣可以使的她不像在原著中那樣無知。
小說第二十六回,寫寶玉房里的小丫鬟佳蕙送東西到林黛玉那里,發(fā)了一筆“意外之財”。原文是這樣的:佳蕙聽了跑進來,就坐在床上,笑道:“我好造化!才在院子里洗東西,寶玉叫往林姑娘那里送茶葉,花大姐姐交給我送去?汕衫咸o林姑娘送錢來,正分給他們的丫頭們呢,見我去了,林姑娘就抓了兩把給我。也不知是多少,你替我收著!
我們都知道,賈府的慣例,夫人、姨娘、公子、小姐及其丫鬟都是有月例錢的,而林黛玉作為賈府的“常住人口”,也是遵循這個慣例的。但是,這段話分明表明,林黛玉在賈府的例錢之外,還有“額外收入”。
這額外收入,表面上看,是賈母給的。而且,就是總的一筆交給林黛玉,由林黛玉自行分配,所以,林黛玉才會給丫鬟們分錢,也才會見到佳蕙就抓兩大把錢給她。這說明了林黛玉對這些錢有充分的自主權(quán)。這顯然是很特殊的,因為即使是丫鬟的錢,在迎春探春惜春那里,都是王熙鳳平兒發(fā),輪不到主子小姐發(fā)。這是為什么呢?
還有一個更為關(guān)鍵的問題,這些錢,是賈母送過來的不假,但真的是賈母的錢嗎?
首先,賈母作為賈府的老祖宗,自然是有私房錢也就是體己錢的,這不假。
其次,但是,如果賈母給林黛玉的錢是從她的私房錢里拿出來的,就說不過去了。因為,賈母雖然疼愛林黛玉,但還不至于此:
1.賈母疼愛的不止林黛玉一人,更有賈寶玉,我們也沒見小說中提及賈母給賈寶玉送錢呀?
2.賈母再疼愛林黛玉,但如果真拿自己的體己錢給林黛玉是難以服眾的,因為賈府正宗的孫女孫子是很多的,只給林黛玉不給其他人甚至賈寶玉,這樣不僅容易引起嫉妒,對林黛玉不利,而且更容易引起不滿,讓賈母留下不公的評價。我以為,以賈母的老道,是斷不會如此做的。
3.而且,從小說敘述來看,賈母給林黛玉送錢,是連佳蕙這樣的小丫鬟都知道的,是盡人皆知的事情,不存在躲躲閃閃和保密的問題。也就是說,賈母給林黛玉送錢,是大家都知道而且沒有什么意見,并表示理解的。
那么,無論是賈母還是林黛玉何以能夠如此呢?
答案只有一個,就是我曾經(jīng)在拙文《賈府無恥侵吞了林黛玉家巨額財產(chǎn)》和《賈府為何能托管林黛玉家家產(chǎn)?》里論述過的,在林如海去世的時候,林如海不僅把女兒林黛玉托付給了賈府,而且也把林家的財產(chǎn)一并交給了賈府“托管”。也只有這樣,林黛玉才可能享受到額外還有錢的特殊待遇而且不使賈府之人嫉妒和仇恨。
賈府“托管”著林家的巨額財產(chǎn),自然必須對林黛玉額外相待,這樣的話:
一來才說的過去,林家的財產(chǎn),一年產(chǎn)生的利息林黛玉一個人可勁兒花也花不完;
二來賈府才好對林黛玉對世人有個交代,避免無端猜測和議論。
如此看來,林黛玉的特殊待遇,其實并不是賈母疼愛的結(jié)果,而是林家財產(chǎn)被賈府“托管”的結(jié)果。而也只有當林黛玉嫁入賈府之時,林家的財產(chǎn)才能名正言順的改姓為“賈”,這也正是賈母所希望的。
可惜,種種變故,導致賈母和林黛玉沒有等到那一天,而賈府卻依然無恥的繼續(xù)“托管”著林家的財產(chǎn)。事實上,就是既沒有讓賈寶玉和林黛玉結(jié)婚,還無恥的鯨吞了林家的財產(chǎn)。這就是賈府的骯臟和無恥,也是賈府眾多導致事敗被抄的罪證之一呀。
我無法想象,當林黛玉準備結(jié)束自己生命的時候,心內(nèi)含著怎樣的絕望、悲傷、凄涼和憤懣,她面對的是一個怎樣貪婪、無情而冰冷的世界呀!
連賈府中的丫鬟婆子們都嚼舌根林黛玉吃了用了賈府的,其實賈府中人說不得用的全是林家的財產(chǎ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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