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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昨天看到大家討論妾,有讀者說起良妾的問題,說良家出生的作妾都是受律法保護的,當(dāng)家主母沒正當(dāng)理由是不可以隨便處理的,這個問題挺有意思的,最近我和幾個朋友也討論過這個問題,這里我想跟大家討論討論。
有讀者認(rèn)為,良妾就是良家子出生的妾,這樣的妾身份比較高,所以主母是沒有權(quán)利隨便處置這樣的小妾。良妾是有法律保護的,這點不否認(rèn),小妾是有法律保護,但為什么小妾有法律保護?
因為從唐宋以后,隨著中古良賤制的消亡,封建雇傭制度漸漸發(fā)展起來了,奴婢的地位上升了,主人家不能像唐宋一樣,隨意處死打殺奴婢了,尤其是不是簽了死契的奴婢,這樣的奴婢被打死,主人是要受罰的,因為這個緣故所以才導(dǎo)致妾的地位也上升。
明代有規(guī)定各個階層的男人納妾的數(shù)量,所以這樣的納妾,是要在官府備案的,不是說嘴上說一句納妾,就是姨娘了,所以才有人說不可以隨便打死小妾。但這并不代表,所謂的良妾可以凌駕于其他小妾之上,或者叫主母姐姐之類的。妾本質(zhì)上,就是買來的丫鬟,不管你之前是不是良家子,一旦當(dāng)了妾,就是丫鬟。
所以說,主母是可以隨意處置所謂的良妾的,可以賣了她或者轉(zhuǎn)手送人,只是不可以隨意決定她的生死,當(dāng)然如果真的打死了,這也是民不告官不究,但是基本沒有人去告的。而且這是到明以后的情況了。有人說,明代庶母死了,兒子要守孝的,我找了半天沒有找到,只找到皇家的特例,大家都知道皇家的事,是做不準(zhǔn)的。哪怕是到了清朝,小妾的地位也是個杯具,具體例子大家可以董小宛,她是比較有名,但是我相信,她不是特例,古代小妾肯定基本都要做到她這程度,甚至要更辛苦。
作者這篇文的背景,是隋末唐初,依照唐律,妾乃賤流,而唐律寫明了,賤籍之人不是“人”,屬于主人家的財產(chǎn),所以主人可以隨意的處置打殺財產(chǎn);蛟S有人問,那么有了孩子的妾呢?難道殺了妾不怕孩子不舒服?很簡單,從古至今,妾都沒有孩子的,男主人的所有孩子都是主母的。再說中國歷代對嫡子很看中,對庶子根本沒有那么重視,有點權(quán)勢的人家更是。因為有權(quán)勢的人家,娶妻都是門當(dāng)戶對的,古代的婚姻是修兩姓之好的,只要男主腦子沒壞,是不會為了小妾和庶子跟老婆鬧翻的。
說起小妾,就想起平妻,究竟歷史上有沒有平妻呢?有,但娶平妻的,下場一般都不好。一個人的下場就是死后一次次的被女兒挖墳 = = ,此人就是賈充,他前后娶的兩位夫人,就是被皇帝冊封的左右夫人,有興趣的可以去百度下。還有一個很有名的娶平妻的人,就是清末紅頂商人胡雪巖,而此人的下場是他死了,家業(yè)馬上就敗了。話說現(xiàn)代也有一個很有名的名人啊,此人的老婆也多不勝數(shù),貌似家里也不是很太平。所以最后我們兩人總結(jié),果然老祖宗智慧無窮,很早就知道妻妾相爭,家宅不寧。
唐宋文人以風(fēng)流著稱,不過那些文人基本上也就是在外面風(fēng)流而已,回家還是挺規(guī)矩的,不是還有很多文人寫情詩給老婆嗎?雖然有人認(rèn)為那挺無恥,一邊找小妾一邊想老婆,但對古代男人而言,這個并不沖突。唐以前的女子,基本都比較彪悍,敢納妾我就打死你!
明以后很多書香門第就開始修身養(yǎng)性了,很多族規(guī)都規(guī)定,男子要年過四十或者五十無子,才能納妾,孔氏家規(guī)是不可以納妾的,不過這個規(guī)矩被孔家最后一代打破了,但那時候已經(jīng)是民國了。那時候是中國比較無恥的一個階段,納妾之風(fēng)盛行,流行糟糠之妻下堂,這是所謂的破除四舊,把基本的道德觀給破除了,對民國的文人,基本沒有好感。欣賞胡適的老婆,很同情朱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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